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穗统字〔2007〕75 号
各区、县级市统计局:
我市统计调查员证的申报表由市统计局统一上报省统计局。已申领(或办理)了行政执法证或统计检查证的人员,不再申报办理统计调查员证。请各区、县级市统计局在12月10日前按要求将以下资料报市统计局法制处:
一、上报填写好的《统计调查员基本情况登记表》(登记表表格在省的电子邮箱中下载);
二、办理统计调查证人员每人交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(其中1张贴在登记表上);
三、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《统计调查员汇总表》(格式见附件二)。
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,以便解决。
联系人:汤晓迁 联系电话:83126254
附件:1.《关于做好统计调查证颁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》
2.《统计调查员汇总表》
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附件2
统计调查员汇总表
填表单位:
负责人: 填表人: 填表时间:2007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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